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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SINA、SOHU等网站的实战汇报 - 怎样打网络图片版权官司

本人与新浪、SOHU、人民网以及瑞丽杂志社的图片版权官司已于2007年底全部结束,四个案子都没有经过庭审(全部庭外和解),或许不能算胜诉,但我赚了钱,也算胜利吧。涉案图片40余张,共得赔偿款5万多元(800-1200每张,均价1000),扣除公证费6千,律师费8千,庭费5000,还有一些杂费,本人净赚三万多。

2006年8月有朋友告诉我腾讯的QQ.com在天气预报网页使用了我上海专题图片N张。我对这种连个招呼也不打拿了就用的行为很生气(更别说稿费了),决定来一次真的。搜索发现新浪,搜狐,人民网,瑞丽女性网及香港星岛新闻集团等另外5家网站也未经许可盗用我的图片共计近50张,这些图片分别来自我网站上的新加坡柬埔寨上海等图片专题。图片都被用在他们网站的内容网页上(非论坛帖)。

2006年10月我在长沙市公证处做了六个证据保全公证(每家网站1000元,公证有效期两年)。2007年4月正式委托北京恒德律师事务所开始法律程序,分别在北京市海淀区和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

感谢办事高效的唐勇律师,他是版权案专家,也是旅游爱好者(曾骑单车去西藏)。他非常支持我的诉讼并给了我最优惠的批发价(每家两千)。本来我坚持要最低每张两千元赔偿,否则就让法院判决,唐律师说他打过不少类似官司,每张两千不太可能。后来谈判中达成了1000元一张的赔偿价,我就同意了。

总结几点:

1,只要你手中有公证书(证据保全),有图片的原始文档(RAW或最高解像度的JPEG),一般这个官司就很难输。但决定打官司前要看看盗用者为何人,要确认赢了官司不输钱,也就是说要找大的来,大型门户网站一般都跑不了。个人网页或者博客盗用的我看就算了(名人博客盗用除外)。那些小网站我看也算了,谁知道它们能生存几天?另外,要确认图片是否被用在他们网站的内容网页上(非论坛帖),论坛上用网名发帖盗用你的文字或图片,这个很难追究。

2,发现图片被盗用,最重要的是不要声张,要悄悄的去做证据保全公证。如果你大声嚷嚷让对方知道了,他把网页删除就死无对证了。就算你把他们的网页保存下来他也有可能说是你伪造的。这个不像传统的书刊盗用,只要你手上有印刷品,公证也不用做,死都有对证。对于网络版权诉讼,证据保全公证是重要的,委托律师去做或许能便宜点,我自己去做的公证每家网站一千元。

3,要起诉的不是网站,而是网站的所有者(法人),点击网站首页最下面的工商登记就可查到。信息产业部网页也可查到每个注册网站所有者的详情。

4,关于索赔多少。不要少于每张两千元,开价太低连讲价的余地都没有。也最好不要超过每张一万元,开价太高的话也不好,因为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按索赔总额的比例收取的。

5,是否和解?一般来说只要你手中有公证书(证据保全),有图片的原始文档,对方就知道一定会输,如果对方律师提出的赔偿达到每张一千元,我看就可以考虑和解(国外网站和出版物除外,香港杂志给我的正常图片稿酬都在每张800元以上,不要说打官司)。庭外和解后案件的庭费减半收取。当然判决也会让原告和被告分摊庭费。

6,请律师省事点,公证、起诉书等等都交给律师做,或者干脆全权委托(如果你信得过律师朋友)。自己打官司也行,就是麻烦点。而且中国民事纠纷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要到被告所在地去起诉。这非常麻烦 - 中国很大。要是国外就更麻烦。这也是香港星岛新闻集团这个案子一直没有立案的原因,欢迎香港的律师朋友和我面议。

互联网并不是免费午餐,网络发表和报刊杂志发表都是一样要付稿酬的。就算转载注明了出处也一样要付钱,就像文摘杂志也要付原作者稿费一样。新浪SOHU等网站每年版权官司不断(我的律师都认识新浪SOHU的律师,他们老在海淀法院打交道),却为什么屡教不改?冥思苦想我终于明白了:这些大型网站每年盗用摄影图片成千上万,但拍摄者较真来打官司的却只有不到1%,等于盗用一百张只有一张吃官司,就算判决赔偿几千元,总体来说还是划算的。这就好像连环强奸案件,很多女子被奸污都吃哑巴亏不作声,最后只有一个人站出来报案。

我在搜集证据过程中得到了色影无忌网友的支持。其中有一位前网站编辑传给了我一份公司内部文件,内有如下文字(摘抄):

“未得到版权许可,以下几种情况内容不能转载:

1、文章中有明确版权说明(文字说明、图片上带有版权标识等),该类文章不能转载;
2、文章有明确的来源出处,但此出处我们没有授权的使用许可,该类文章不能转载;
3、没有得到授权使用许可,且文章本身较为敏感可能会引起重大社会影响,该类文章不能转载;
4、未经授权使用的内容,一旦使用后版权所有者马上会发现我们使用未经其授权的内容,该类内容不能转载;
5、未经授权使用的内容,版权所有者对此内容花费巨大精力创作出来的,该类内容不能转载;

相应解决办法:

1、联系文章所有者,是否能得到使用文章的授权;
2、逐级上报,得到领导批示后再做处理;
3、重新改写文章;
4、借助其给合作媒体的力量刊发文章,然后再进行转载;
5、直接刊登,同时注明版权所有者尽快同我们联系;
6、将文章转至论坛,将论坛的链接引出发表;
7、采用"网友来稿"的形式处理(此项需得到领导同意)”

这内部文件实在让我震惊。难怪现在网络盗版这么流行。我呼吁所有坛子里的同志,凡是发现被盗用图片,就要站出来打官司,用成千上万的官司淹没它们,整个网络盗版的恶劣风气才有可能被扭转。要不然我们永远继续被强奸。这里我也呼吁大家向我举报盗用本人图片的行为,如果赚到钱我一定和您坐地分赃,决不食言。

这次官司我比较满意,我在国内还从来没有得过每张一千元的稿酬,就是封面图片也只给了我一张八百。回来一搜索发现今年盗用我图片的大型网站还有很多,这说明我的摄影和文字达到了一定的水平,编辑们喜欢用我的图片(但不喜欢让我知道)。

有律师朋友开玩笑说:盗用你图片的这么多,我看以后你也不用拍照了,专打官司算了。这话说得让人哭笑不得,网络版权状况实在是差啊。官司多了也会成心病,我不甘心本人正常的稿费收入还没有打官司赚钱多。我一定要继续努力拍照,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摄影民工,争取每年正常收入超过非正常收入。

杨飞,

2008年3月31日

相关链接资料:

附1: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http://www.gov.cn/zwgk/2006-05/29/content_294000.htm

附2: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负责人就网络版权法规和具体操作答网友问:

                            http://www.chinaiprlaw.cn/file/200606048086.html

附3: 我本人的图片网站 www.midphoto.cn  英文版:www.midphot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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